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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钱中保证人的责任与义务

2025-02-18 07:06:04    1338次浏览

在私人借钱中,保证人起着重要作用。保证人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中签字,表示愿意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出借人向借款人追讨欠款,需先通过诉讼等方式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若执行后仍无法足额收回欠款,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还款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下,当借款人到期未还款时,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例如,保证人替借款人偿还了借款,那么保证人就有权向借款人追讨其代偿的金额。因此,在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人务必清楚了解自己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谨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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